超级英雄版权,在眼下虽然不景气,可放眼未来,那都是香饽饽啊!
    事实上,漫威公司卖掉的一系列超级英雄版权,都有着使用年限。
    一般情况下为5~8年!
    其意思是说,如果5年时间内,拿下该超级英雄版权的电影公司,并没有按照合约拍摄超级英雄电影,那么漫威公司可以无条件收回该超级英雄的版权!
    钢铁侠、绿巨人、黑寡妇、神奇四侠等超级英雄版权,均属于有一定授权年限的超级英雄版权。
    可是!
    有道是“兵来将挡,水来土掩”,办法总比困难多。
    年限是5年?
    不拍摄,就无条件收回版权?
    那好,我就在5年快到期的时候,随便花个几万、几十万美元,粗制滥造地拍摄一下,你漫威公司又能怎样?
    譬如:在原时空历史当中,拥有《神奇四侠》版权的康斯坦丁电影公司,就曾经多次如此操作。
    总之,你漫威既然将版权卖掉了,不付出一定的代价,那么你这版权绝对还是在我手里。
    嗯,即使是烂在仓库里发霉!
    不提漫威的超级英雄版权,就是其它类型的相关版权,好莱坞的各大电影公司,基本上都秉持着这种操作。
    当然,也不是所有的超级英雄版权,都有合约年限!
    譬如:20世纪福克斯买下的《x战警》和死侍系列的版权、朱克买下的《蜘蛛侠》以及毒液、章鱼博士等版权,都属于是永久版权。也就是说,只要我不卖,你就奈何不了我!
    朱克目送着凯文·费奇离开。
    “咚咚咚~!”
    没过多久时间,又有人敲响了朱克办公室的门。来人赫然是朱克的首席助理——亚历山大·波维奇·桑娜利·谢尔盖。
    好吧,这名字可真够长的!